土地从农民手中流出,配置到龙头企业等更为高效的主体手中规模经营,已经是市场经济的迫切要求,这一点毋庸置疑。
由于自身素质限制,农民进城务工一般从事的是繁重的体力劳动,而且极不稳定。统计显示,务工收入已经占到农民人均收入的一半以上,尽管务工已经为农民带来了比种地大得多的收益,但他们真正的后顾之忧并未彻底解决。
如果农民让出土地,仓促入城,而没有解决其就业等根本问题,他们很可能沦为城市的赤贫阶层,造成了新的不公平。能否能给予足够的保障,是促使农民自觉进行土地流转的根本所在。
一些发达地区,已经做了社保换土地的尝试,即给农民上各种保险,给予基本的生活保障,使之让出土地,变成城市人。但这些“洗脚离田”的农民仍然对自己的未来一片茫然:面对高昂的城市生活成本,有限的保障常常让他们捉襟见肘;可以预期的物价飞涨,又让他们的日子过得战战兢兢。
对于龙头企业流入土地则应该给予更多的税收和奖励政策,并且在现有政策条件下,允许其先行先试,开创更多的规模经营途径。起码,将龙头企业与普通工商企业同等对待是不可取的。龙头企业与农民的紧密联系,使之具有了比普通企业更强的公益色彩,获得更多的优惠和支持当在情理之中。除了龙头企业,更应该培育引导农民自发形成规模经营组织,比如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合作社等。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应该从农民的技能培训和观念更新入手,使之具备应对市场的基本素质。
市场的问题还需市场解决。国有土地市场为什么能做得风生水起,甚至成为某些地方的“第二财政”,因为它有一个健全的市场交易平台和网络,土地是在全国甚至全球的范围进行配置。如果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也像国有土地“招拍挂”那样置于完全的竞争平台上,相信农民流出土地将会有一个更为合理的回报。
值得欣慰的是,山西省在这一方面已经向前迈出了一步。截至2011年6月底,全省已有76个县、899个乡镇建立起县乡两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尽管这些组织的功能还停留在信息发布、资格审查、价格评估、合同签订、鉴证及管理等服务上,但已算是奏响了土地流转市场化的序曲。
联产承包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联产承包责任制使粮食从之前的“吃不饱”转而变成了“吃不了”。温饱已经不是问题,在市场经济下,效益才是农民关注的重点,所以大量农民放弃耕种选择外出务工。走出去的农民一旦在城市站稳脚跟,特别是新生代的农民工,几无回头种地的可能。而且众多90后农家子弟从一出生就与农活绝缘,名下的土地对其犹如“鸡肋”,如果不流转出去,土地效益根本无从谈起。
死守一亩三分地的农民又如何?既要埋头种地,又要抬头看市场,他们往往首尾难顾。种粮不挣钱,经济作物风险大;生产成本高,缺乏市场竞争力;原始积累先天不足,后续投入难以为继……种种制约已使延续数千年的小农模式在市场立足艰难。土地碎化、分散,不仅对路网、水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带来不小麻烦,而且已经开始制约土地效益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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