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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面目全非” 凸显文物保护管理的缺失(2)

2011-10-05  来源:新华社   编辑:狄海霞

  莲园面积仅剩不到六分之一

北京清代私家莲园建筑现状
北京清代私家莲园建筑现状
 

  在北京朝阳门南小街楼群的夹缝里,有一处阴暗的平房小院,系清代私家园林“莲园”。据北京建筑学会古建园林《北京现存明清宅园调查报告》记载:莲园面积原本3600平方米,院内有游廊、花厅、水池、亭榭,叠石林立、曲径通幽,是中国传统文化在造园艺术中的代表,有很高的鉴赏价值。

  附近的居民对记者说,由于私搭乱建和拆迁征用,莲园遭多次改造,目前仅剩不到500平方米,其中的几个院子早就是私产了。北京民间文艺家学会理事包世轩等古建专家认为,建在北京旧城内的私家园林实属罕见,而现在的莲园毫无造园章法、原貌尽失,实在令人痛心。

  然而,记者日前走进莲园,发现门口杂草丛生,里面正进行大规模施工,古房舍被拆得面目全非,原有汉白玉雕刻被砸得只剩躯干,假山仅剩断壁残石,园中植物被砍秃,水池早已干涸,里面堆积着大量的水泥板、沙石等工程材料。往里走,在临时搭建的简易帐篷旁立有一块石碑,上面刻着“区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产权归属不明晰

  据中国文物学会文物鉴定委员会副会长张宁介绍,目前我国文物古建被用于商业开发有两种形式:一是“公家的”,如故宫、避暑山庄、美龄宫等直属于政府部门或被政府部门占用的文保单位;二是“私人的”,如因历史遗留问题被企业和居民占用,或被某些经营者租赁使用。

  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周学鹰表示,文物古建变身别墅、餐馆,暴露了文物保护与商业开发的现实矛盾,“从目前状况看,利用有些过度,而管理明显滞后”。

  面对文物保护困局,最令人头疼的是文物产权归属的问题。张宁以莲园为例分析说,区级文保单位内建筑房屋的产权属于谁?房租收入归谁所有?将公共文化资源租借给集体甚至个人使用的合法途径是否有章可循?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责任编辑:0352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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