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当天的董事会上,赵星如突然称病离开,其律师则拿出一份资料称,绿城未经其他股东同意将所持60%股权转让给上海一家公司,违反了合作协议约定。
之后,赵星如将新疆鸿远公司的公司章、财务章拿走。公司财务室的监控视频显示,赵晚间进入财务室,抱走账务凭证和经济合同。
这样的行为致使绿城新疆玉园项目办证、推进施工所需手续全部停止。绿城为维持公司进度,另行刻章继续项目施工,但章子很快被公安部门没收。最终,绿城·玉园项目从去年10月开始全面停工。
此后,赵星如方不断发难,称绿城在没有通知其他股东的情况下,擅自从新鸿远的账目上抽走了1个多亿资金,使公司出现资金紧张;其还提出绿城在项目施工方面存在规划线平移问题,在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出售房屋等。
赵方已然摆出与绿城决裂的姿态,要求绿城退出项目,自己另觅合作伙伴。2012年11月,赵星如向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具状,要求解除与新疆鸿远大股东绿城房产就项目的合作协议,并由后者向其支付1100万违约金。
绿城对此予以还击,在委托会计事务所对新鸿远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后,绿城指出赵星如的账目上虚增了1个多亿的资金,并认为赵星如等人涉嫌使用虚假发票、虚构重大交易、伪造合同等行为,并向浙江省公安厅报案。
赵星如因此于去年12月被浙江警方刑事拘留30余天后被释放,这使得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合作开发模式隐忧
根据绿城2012年年报显示,公司开发的96个项目中,只有13个项目绿城拥有100%股权。
这意味着绿城一直以来走的正是以合作开发为主的企业发展战略,其旗下的许多项目存在纷繁复杂的股权关系,但新疆玉园却是第一个被曝出合作纠纷的项目。
据了解,绿城与赵星如的合作始于2009年。赵星如掌舵的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因致力于新疆乌鲁木齐六道湾塌陷区治理、荒山绿化等工作而获得价值不菲的1000多亩可开发土地。
然而,鸿远公司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只得寻求合作伙伴共同开发。经由周鼎文的引荐,绿城与鸿远一拍即合。
2009年,双方达成合作协议,成立新的新疆鸿远投资公司,绿城集团以2550万元受让原新疆鸿远公司60%的股权,同时提供资金给原鸿远公司用于偿还3.41亿元的债务。另外40%股权由原鸿远控股35%,周鼎文控股5%,并约定绿城分红占38%、赵星如占31%,周鼎文占31%,共同开发绿城·玉园。
该合作协议上还明确,绿城将承担全部投入资金和后期建设资金,经营管理以绿城为主。
从股权分配和利益分配来看,绿城为获得这一地块的开发权做出了较大让步。赵星如和周鼎文用土地作价,即获得62%的分红收益;而绿城投入全部资金和后期建设资金,负责经营管理,仅获得38%的收益。
这已是绿城在新疆开发的第5个项目。绿城·玉园项目于2012年2月18日开盘销售,项目一期、二期规划用地面积为200万平方米,拥有约2500亩生态公园(原六道湾采煤塌陷区),项目售价9900~16000元/平方米。
截至事发,绿城·玉园已售出房源329套,合同销售额约6亿,现金回款超4亿。销售合同约定于今年12月1日交付使用的14栋楼宇,目前看来似乎已没有任何复工的希望。
面对股权纠纷最新进展的追问,绿城方面负责人表示,目前尚未宣判,他认为能否返还公章、推进复工责在赵星如方。这显然也成为推动双方和解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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