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文章

您的位置: 0352房网 > 楼市政策 > 我市物业管理实现齐抓共管 各部门分工清晰

我市物业管理实现齐抓共管 各部门分工清晰

发布时间:2013-05-23  来源:0352房网  编辑:苓苓

摘要:今后物业管理不再单单是市房管局的事,而是涉及到了公安、消防、教育、卫生等众多部门齐抓共管。这是近日笔者从市房管局获悉的。

  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大同市物业管理四级职责分工》中明确规定,市房产管理局是全市物业管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而其他具体工作涉及哪个部门由哪个部门来做。

  公安部门全面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和消防管理、掌握登记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动态情况,督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经常性地开展检查督促指导,协助办理辖区各类治安行政案件。

  民政部门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方面的监督指导作用,经常检查并取缔用住宅房屋进行福利彩票销售的行为。

  住建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督促解决工程质量遗留问题。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物业管理用房按规定的要求配置,并在批准的规划相关文件中明确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面积和生活配套设施。对在建小区的违规建筑物进行查处。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住宅区域内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烟尘污染、噪声、油烟、废弃物等超标的行为进行查处。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经营行为及物业管理经营者的侵害业主(消费者)权益及其他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安全监督部门指导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会同房产管理部门制定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和标准,并依据开发项目物业的硬件设施、环境和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因素,确定物业服务小区的物业服务等级,制定相应等级的收费指导价标准,监督执行价格公示制度、查处法违规收费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使用特种设备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安全监督管理。#p#副标题#e#

  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气、供热正常运行的监管。

  消防部门严格对建筑防火进行审核、验收或备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和对共用部位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预防火灾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区域内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对住宅改办幼儿园、学生站等行为进行查处。

  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指导管理物业区域内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工作,并对住宅改办“小门诊”“理发店”“美容室”等行为查处取缔。

  体育部门指导物业管理区域内健身器材的配置、使用和管理,负责对住宅改为商用的麻将馆、体育彩票站的行为进行查处取缔。

  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整治非法安装广播电视设施。

  园林部门负责居住区和单位建设项目附属绿化规划设计方案、用地标准的审批,办理改变绿化用地使用性质手续;负责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管和工程竣工验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住宅改办“小饭桌”行为。

  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通讯等部门要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终端收费,并根据产权性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

  此外,各县(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县(区)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设立物业管理站,配备专职人员,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行使属地管理权,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日常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监督工作。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配合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做好辖区内日常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监督工作。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网友参与评论
 
条评论
表情
点击加载更多
更多>>热门楼盘
  • 楼盘
  • 区域
  • 均价
Copyright © 2010-2019 0352fang.com. Powered by 0352房网 大同市触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352-7915556   业务合作:0352-7915557   客服QQ:43201601   E-mail:fang@0352fang.com   晋ICP备1300764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