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 保护合法财产权
发布时间:2014-09-06 来源:太原新闻网 编辑:木子
摘要:9月4日,从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为推进太原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顺利实施,太原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
太原不动产登记主要涉及
土地、
房产、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登记等。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目标是,按照完善制度、方便群众、统筹兼顾、平稳实施的原则,在实现我市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基础上,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最终实现各类不动产从分散登记到统一登记的转变,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太原市涉及不动产统一登记主要有国土、房管、林业、农业等部门,且各职能部门具体办理登记的规程和技术手段不一致,职能整合的工作量大。目前,我市已设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构成。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整合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日常工作,并承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包括制定太原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局内外沟通协调,组织相关调研,研究制定、修改相关地方性
政策文件和制度,指导监督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工作衔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