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文章

您的位置: 0352房网 > 楼市政策 > 地下室宿舍 禁用"上下铺"

地下室宿舍 禁用"上下铺"

发布时间:2011-05-17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编辑小冯

  昨天,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意见稿中,普通地下室不得开办商品批发市场、旅店业,设置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规划应当优先满足社会公益性事业的需要,居住区内的人防工程应当优先满足居住区配套服务和社区服务的需要。

  如果利用地下室设置宿舍,那么人均使用面积不能少于4平方米,“上下铺”被明令禁止。

  昨天,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意见稿中,普通地下室不得开办商品批发市场、旅店业,设置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规划应当优先满足社会公益性事业的需要,居住区内的人防工程应当优先满足居住区配套服务和社区服务的需要。

  除了应当遵守治安、消防、卫生、建筑等相应规定外,意见稿还特别对“安全出口”的设置做了具体说明:安全出口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或者侧拉门,门要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地下空间的入口处应设置人民防空工程、普通地下室使用标志牌。

  意见稿特别提出,利用地下空间设置宿舍的,房间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且不得设置上下床。还应该配备有效的防灭病媒生物设施、消毒设施和垃圾、废弃物的存放专用设施。如果地下空间容纳的人员超过核定人数,相关部门将对地下空间的使用者处以3万元罚款。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网友参与评论
 
条评论
表情
点击加载更多
更多>>热门楼盘
  • 楼盘
  • 区域
  • 均价
Copyright © 2010-2019 0352fang.com. Powered by 0352房网 大同市触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352-7915556   业务合作:0352-7915557   客服QQ:43201601   E-mail:fang@0352fang.com   晋ICP备1300764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