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文章

您的位置: 0352房网 > 购房指南 > 沙盘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项目沙盘要细看

沙盘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项目沙盘要细看

发布时间:2014-05-29  来源:0352房网  编辑:木子

摘要:沙盘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如果不多看多问,你的眼睛也会“背叛你”。在大同各大楼盘接待中心,开发商大都会制作一个项目沙盘,以此形式来向购房者介绍楼盘相关信息。然而,再精致的沙盘也只是个模型,看沙盘也有学问。

 
    购房者到售楼部看房时需要询问的问题有很多,例如:都有多大户型?是正规商品房吗?有五证吗?开发商名称是什么?期房什么时候能入住?价格几何?有什么优惠?首付是多少?贷款需要多少长时间?如何供暖?有哪些税费?公摊是多少?容积率是多少?房子有装修吗?物业是谁?最后临走的时候带走一份楼盘的宣传资料。除去这些问题,更为重要的就是看沙盘,那么“去售楼部,面对着形形色色的沙盘,到底看什么,通过沙盘可以看出什么名堂?”比起许多经验丰富的购房者,首次置业的购房者有不少人持这样的疑问。以下小编整理了多位购房者、以及资深网友的建议,为首次看房的网友支支招。
 
    到了楼盘的接待中心以后,大家先不要急于进去,大家可以观察一下接待中心周边的道路交通以及项目工地的实施情况,一般情况下楼盘的接待中心都是建在工地旁边的,这样有利于购房者在看沙盘的时候,有更为准确的了解。其次大家可以看一下接待中心的整体氛围,看看设施设备,装修装饰细节等,通过这些问题就可以看出楼盘的一个大致层次,如果接待中心装修一般比较朴素,那就说明这个项目本身也是比较亲民,如果接待中心装修豪华,那项目价格肯定稍高或者是洋房、别墅,这样对于一两年后建造出来的房子也就有了一个比较感性的认识。
 
    开发商在楼盘上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因为在项目没有建起来以前,沙盘是提前展现楼盘魅力的。在看沙盘的时候,最为直观的感觉就是可以看出一个项目的规模,其次在沙盘上,小区密度是否过大、建筑与景观的搭配是否协调、内交通的分布是否合理、公共设施的分布是否人性化、小区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等都一目了然,而这些对以后的居住质量影响很大,也是购房者在不同楼盘之间比较应考虑的关键因素。
 
    一般沙盘是按照楼盘等比例缩放的,所以购房者在看清沙盘的比例后,可以按比例尺寸算出楼盘楼间距,如果可以进入施工现场,最好能亲自站在两个楼栋之间感受一下是否有压迫感。为了美观,沙盘中常会把小区内的变电站、垃圾箱、水泵房、燃气房、地下车库出入口等隐藏、模糊或偏移,比如用绿地取而代之。看沙盘时,一定要问清楚这些公共设施的具体位置、高度及,尤其是打算考虑低层住宅的购房者,因为看沙盘模型是俯视,而实际将会平视这些公共设施,会出现因过高或过近影响窗前景观的情况。
 
    沙盘中常会看到一些用有机玻璃做成的透明小方块,它们可能是小区内的公共设施,也可能是待规划中的建筑物。这些不明建筑物,极有可能在未来某一天变成现实的时候,給居住生活带来负面的影响,比如承诺是带规划的绿地实际成为了一座高楼。因此,一定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并把这些“不确定的因素”写入合同中,对开发商产生一种约束力。
 
    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对沙盘模型内关于楼盘内具体情景的解读是有效的,楼盘外的则无效,也可以不涉及。也就说,楼盘外即使有铁路、高压线、电视塔、垃圾中转站等,即使开发商不告知,购房者也不能因此告开发商欺诈。楼盘周边的配套是楼盘的一个卖点,也是开发商在沙盘中会重点标注的,部分沙盘往往会将楼盘周边的公共用地、其他楼盘等归为己有,购房者要向售楼人员了解清楚,最好进行实地考察。
 
    在很多楼盘的沙盘上会有“本模型仅供参考,以实际为主”的字眼,这一条开发商就足以免去很多责任,而楼盘的户型图、效果图上同样印有这样的字样,这些置业顾问在向购房者介绍沙盘时并未作出相关提醒,也少有购房者对此提出质疑。在这里小编提醒购房者,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就应在购房前主动、积极了解相关情况,多做实地考察,并尽量将预售合同内容约定得详细些,同时,能够影响到自己购买这套房屋的相关因素也要写在合同内。
 

* 免责声明:本页面展示相关文字、图片以及建筑设计效果图是对项目所做的示意表现,仅供参考,最终标准详见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图则;所涉及面积段均为预计规划建筑面积,最终计算面积以房管局测绘面积为准。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网友参与评论
 
条评论
表情
点击加载更多
更多>>热门楼盘
  • 楼盘
  • 区域
  • 均价
Copyright © 2010-2019 0352fang.com. Powered by 0352房网 大同市触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352-7915556   业务合作:0352-7915557   客服QQ:43201601   E-mail:fang@0352fang.com   晋ICP备1300764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