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的办法是实行土地出让管理、土地收入、土地收入支出三条线,分属不同部门,完全由中央政府掌控。其中土地收入支出,根据各地的实际财政预算按比例支付,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可以根据需要向不发达地区倾斜。引导地方财政预算由目前的“以收定支”向“以支定收”转变。
目前“以收定支”的地方财政预算的主要特点是:收得越多,支得越多,故地方政府都在“收”上做文章,在支出上没有节制。固然“以支定收”可能使一些计划外项目无钱可“支”,但可通过地方政府债来解决,在财政预算上做到以丰补欠,即丰年补欠年。
用小产权存量房来解决
农民工进城的住房需求
中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其中集体土地包括承包地和农村宅基地。目前的政策是:农村宅基地只允许解决农民的住房需求,也可以在农民中相互转让,但每家只允许有一份宅基地,不允许城市居民在农村购买住宅。
“小产权”房指在城市郊区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重庆被国家批准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在土地改革领域率先进行大胆探索,创造了农村宅基地流转的“地票”模式,即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经过复垦并经土地管理部门严格验收后产生的指标,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农民在城里可获得一套住房。
借鉴重庆的做法,我们不妨用小产权房庞大的存量,在全国范围内以“地票”模式解决农民工进城对住房的需求。可行的办法是:第一,对于小产权房的开发建设,只要建设用地属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违反国家法律规范,可以纳入开发建设的整体规划和市政规划;第二,建成的房屋销售,可用“地票”模式,即全国范围的进城农民放弃家乡农村宅基地,就可以购买此类房屋,并为购买农民办理产权;第三,如果是城镇人口购买此类房屋,则需要购买农民手持的“地票”。
这一构想没有违背当前的相关政策。农村的宅基已经可以在农民中相互转让,只是转让范围扩大到全国;“地票”模式让农民放弃家乡宅基地,符合农民每家只允许有一份宅基地的规定。这既可以为刚性需求提供可观房源,抑制房价上涨,也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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