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随着高层住宅的越来越多,其对城市公共安全造成的巨大威胁不容忽视。上海等地利用小区内停车、张贴广告等所收费用,在高楼上安装每天24小时工作的可视探头,从各个角度监控高空抛物现象的做法固然有值得借鉴之处,但笔者以为,探头不可能一步到位,监管不可能随时随地,杜绝高空抛物,目前最有效的办法还得靠大家自觉。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每个人文明一小步,就能迈出社会进步的一大步,而分享此间成果的,也将会是作出努力的你我他。
近日,家住大同市区高层的笔者恨不得戴上钢盔出门。这是为什么呢?怕出入时被随时可能从高处飞下的“不明物体”砸到!这样的担心可不是多余,因为前两天小区里就有一老太太在楼下散步时不幸“中招”:突然从天而降的一截木条将老人打得头破血流。邻居们议论纷纷,才知道这高空抛物发生可不是一次两次了。楼下的水果摊曾被抛下的一塑料袋东西砸了个七零八落;一个高层住户抛下的罐头瓶擦着刚跨出楼门的小孩的鼻子尖落下,吓得孩子哇哇大哭……高空抛物,毫无疑问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笔者想问的是:高空抛物,抛下的仅仅是不文明吗?
高空抛物,抛下的是对法律的无知。不少人图一己之便随手将杂物抛下的一刹那,或许会有这样的侥幸心理:反正底下的人又不知道是谁扔的。殊不知,法网恢恢,《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砸到了行人或车辆,如果查不出来究竟是哪一个人造成的这个损害,为了保护受害人,就只能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试问,到那时,你那个抱着侥幸心理抛东西之人能免责吗?不仅你自己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而且还要连带左邻右舍跟着“倒霉”,纯属害人又害己。
高空抛物,抛下的是对邻里情分的亵渎。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在小区内活动的大多数人是这些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左右邻居,倘若咱不负责任地想从楼上扔啥就扔啥,最容易击中的就是他们啊。有缘住在同一个小区,彼此应该关照,只怕高空抛物这样的“关照”,只会亵渎了邻里真情。
高空抛物,抛下的是对公德的漠视。对于高空抛物,或许有人认为是小事一桩不以为然。有专家做过实验: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在4楼甩下时可能伤人头皮,而在25楼甩下时可能会让路人当场送命!如此说来,这看似不太大的事的确事关社会公德,甚至人的生命安全,这,还能说是小事吗?
随意高空抛物的人,抛下的是良心,是对公德的漠视。在我们这样一个和谐的社会里,您还敢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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