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近日,省政府召开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在会上,副省长牛仁亮表示,要用1至2年时间,在全省建立起农民工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服务三大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作和生活中的各方面问题。
近日,省政府召开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在会上,副省长牛仁亮表示,要用1至2年时间,在全省建立起农民工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服务三大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作和生活中的各方面问题。
据了解,今年我省将出台一系列政策,为农民工劳动合同、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住房户籍、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保障。
有“正式工作”可落户城市在会上,省公安厅副厅长廉兴有表示,目前公安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并已分别征求采纳了财政厅、人社厅等九个部门意见,目前省政府法制办正在按照副省长张建欣的批示,征求各市政府意见,然后提交省政府常委会议审议。
据了解,在《意见》中将加入一些新规定,“被企业(包括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及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与企业、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同时,获得市级以上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受到市级以上政府表彰,以及其他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民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在就业地落户。
解决农民工租房难题
目前,我省共有20余万名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城镇学校就学,和城镇学生一样享有同等受教育权利。
在以前,很多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后,却不能参加当地的升学考试。今年,省政府将推动各地制定相应办法,规定农民工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后,可以参加当地的升学考试。
会议期间,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督促指导各市、县在农民工集中的区域,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或住宅。“比照经济适用房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组织建设一定数量的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以农民工可承受的合理租金向民工出租。”
“要扩大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督促有条件的城镇单位,为聘用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另外,还将监督和指导用工单位和社会机构,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农民工居住安全要求、具备卫生条件的租赁性住房。
更多权益得到维护
在今年,省政府将出台一系列措施,促进农民工创业,并将农民工创业工作纳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总体安排,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民工创业贷款业务,支持农民工创业,落实税收优惠扶持政策。
此外,还鼓励农民工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和创业,开展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定向培训,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同时,将督促企业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维护农民工的休息休假权。“发展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逐步提高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各级党代会、人大、政协和工会代表大会及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比例,增加农民工参政议政,权益表达,参与决策管理的渠道和机会。”
另外,省政府还将研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方便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保障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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