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占地屡禁不止,不仅成为政府回笼资金的手段,也成为农民心中的一道无言的伤。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却漠视农民利益,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以发展地方经济为由,打着工业开发、招商引资的旗号,强行征占耕地现象日趋严重。
12月1日上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公布了6起挂牌督办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其中包括怀柔区怀柔镇兴隆庄村委会违法占地修建住宅63栋、延庆县张山营镇上郝庄村委会非法占地修建住宅51栋等违法规模较大的案件,共计处罚363万元。
北京三元绿化工程公司非法出租土地建设汽车4S店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立案查处。已向违法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责令三元绿化公司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现全部违法所得12万元已经没收,三元绿化公司已就收回土地使用权问题诉至朝阳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马永剑非法占用通州区宋庄镇尹各庄村集体土地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立案查处。已向违法当事人马永剑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34.39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的行政处罚。现马永剑在尹各庄村非法占地建设的建筑已全部拆除,并已全部复耕。
大兴区北臧村镇巴园子村委会非法占地建设楼房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大兴分局立案查处。已向违法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责令巴园子村委会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政处罚。目前,巴园子村委会已组织拆除了其中2栋楼房,但未拆除房屋地基,另外2栋楼房尚未拆除。
怀柔区怀柔镇兴隆庄村委会违法占地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立案查处。已向违法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责令其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并按每平方米30元高限罚款的行政处罚,共计处罚124万元。
目前,20.1亩耕地上的5栋住宅已全部拆除并复耕,非耕地上所建的58栋尚未拆除。现该案正处于法定行政复议、诉讼期限内。如法定期满,违法当事人既不提出行政复议诉讼,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孔凡顺非法占用平谷区马昌营镇薄各庄村集体土地建设停车场案,目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平谷分局立案查处。立案查办期间,违法当事人已自行拆除全部地上非法建设的建筑物,并已全部复耕。
延庆县张山营镇上郝庄村委会非法占地建设住宅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延庆分局立案查处。已向违法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没收违法占用的75752.6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51栋楼房;对违法用地按每平方米30元处以罚款,共计罚款227万元的行政处罚。
业内人士认为,违法占地罚款高限每平方米30元,对于很多违法者来说,实在无关痛痒,“如果盖成房屋出售,每建筑平方米的售价高达数千元,相对的违法成本明显过低。”但据了解,主要处罚是拆除或没收,罚款只是其中一项,处罚办法是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和相关实施条例进行的,30元已经是最高限额。
上一篇:全国耕地资源大幅减少 土地市场呈现失衡态势
下一篇:湖州顶新农村建设之名违建国家禁令项目惹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