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找优惠?就上0352房网![登录] [注册]

丹东楼市限价令出台 引领全国楼市涨幅

2011-09-08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编辑:宋羽欣

  9月5日,丹东市政府正式启动了地方性楼市价格调控政策,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即日起实行。如今,丹东市政府出台举措了,不过,只是限价没有“限购”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来看,2011年1至7月,丹东是全国房价涨幅最快的城市之一,其中有4个月单月同比涨幅位居全国70个大中城市首位。在国家相关部门调控政策频频出台之后,丹东将要被“限购”的预期也越发高涨。现如今,丹东发出的《通知》可以看作是丹东楼市的一个“限价令”,共分十条。

  在售商品房须价格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须按规定到物价、房产部门备案,并在商品房交易场所和丹东房产交易网上公示。

  在售商品房须明码标价

  《通知》下发前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尚未销售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价格备案及明码标价制度,具体价格以物价、房产部门备案公示后的销售价格为准。

  老盘的新楼不得涨价

  已批准预售的分期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在《通知》下发后又申请办理该地块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住房销售平均价格不得高于该项目原批准预售房屋在房产、物价部门备案公示后的平均价格。

  新盘价格不得“拔高”

  《通知》下发后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新建项目,均价不得高于同地段同类商品住房在房产、物价部门备案公示后的销售均价。

  不按规定拿不到售房许可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新商品房预售许可时,须按照上述标准测算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进行备案申报。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必须严格按备案公示价格进行销售和网上签约。

  网上标注防止一房两卖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时,须签订由省有关部门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及时进行网签和备案。对意向购房的,须第一时间进入网签系统进行标示。

  开发商不得违规收任何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为套取资金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得为购房人办理撤销登记备案手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否则,经房产部门查实后,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严格退款程序防作弊

  因特殊原因商品房预售双方当事人确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撤销备案手续的,除需提交申请书、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预售合同协议书、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资料外,还应提交购房款已退还购房人的财务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健全网上签约备案系统

  各县(市)区政府马上建立健全房市网上签约备案系统,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实行商品房销售网上签约备案制度。

  违规企业将被曝光并处罚

  对违反本《通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予以曝光和处罚,责令限期整改,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

  最高价每平方米达到万元

  目前,市场调查显示,丹东整体房价在每平方米4000元左右,最高报价已达到1万元/平方米,新城区的房价最高也已达到每平方米近9000元。

(责任编辑:0352房网)

上一篇:“金九银十”将掀起京郊楼市新一轮促销打折潮
下一篇:地铁6号线将成为北京二手房租金涨幅50%主因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本站不保证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如有虚假房源请及时举报,一切房源交易与本站无关,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9-2013 0352fang.com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0352房网 版权所有。
客服热线:0352-7952202  QQ:43201601   E-mail:fang@0352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