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城建出台新规进行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面监管
2011-10-12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狄海霞
商品房的销售,一直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说交易风险、监管力度及贷款问题。究其原因,多数都是资金监管的漏洞。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商品房交易风险,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山西省制定出台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并从9月26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与监管银行或监管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相互串通设立虚假资金账户,逃避监管或者违规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办法》同时确定,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使用。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负责对监管银行的预售资金监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在监管项目竣工备案、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前,商品房预售款可以支付本项目的工程、建筑材料、配套设施、设备等款项,以及法定税费、本项目到期的银行贷款和有关的工程建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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