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太原市房管局产权监理处了解到,房管部门不支持业主网签之后退房更名,这样会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给业主炒房、二手房交易避税提供可乘之机。商品房经过网签之后,房主想更名,只能等到房屋产权证办妥之后,通过二手房交易、赠予手续等手段进行更名,这些方式需要产权更名双方纳税。
据了解,自限购、限贷出台之后,正规项目在购房者交纳首付前,会与银行、房管局核实业主在并购房记录及贷款经历,业主被限购、限贷,售楼处大多会建议客户将房主更名,但也得找人托关系办理。业主进入网签后,退房、更名的事情更是难上加难。
曾到美洲、南亚等国考察过房地产市场的山西省房地产协会会长袁纶华先生介绍,在发达国家,楼盘竣工、装修完毕后才能销售、交付使用,业主还贷也是在入住后才开始,避免了因预售而产生的各类不合理现象,房地产市场的退房率很低,业主退房被视为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我国目前已意识到预售制的缺陷,正在不断抬高预售门槛。
“这都是预售惹的祸。”太原市房地产研究资深人士李先生认为,我国开发商企业资金实力不足,无法像发达国家的房企一样,项目开发成现房后再销售。 加上市场管理混乱,购房者常在交了房款,甚至收房后,才发现项目的产权手续不全、项目品质、小区内及周边配套与广告不符等诸多硬伤,但预售款早已交给了开发商,哪里还要得回来?
楼盘销售赵丽涓小姐称,许多提出退房的业主在购房之前,对项目及开发商资历了解过少,造成购房失误。另外,同地段同类型的楼盘价格过于悬殊,一定与预售五证件的办理进度有关。“施工还未开始,即开始组织团购的项目,预售证件肯定不全,开发商需要借预售款来启动项目开发。”
山西源晋律师事务所的霍永红律师称,违规预售的项目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全部是无效合同,业主提出退房属于正当要求,开发商必须无偿全额给业主退款,业主可以据此向房管部门投诉。但是业主如果已经网签,意味着业主与开发商已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即构成违约。
此外,开发商有擅自变更规划设计、隐瞒房屋抵押状况、发生质量问题、交房面积误差过大、迟延交楼、延迟办理房产证等违反购房合同约定的行为,业主同样有权提出退房,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赔付标准,需按合同约定进行。
赵小姐称,现房虽然价高,但是业主承担的购房风险较低。风险与价格相比哪个更重要,业主在购房前应该有个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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