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4日,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国务院下达2011年全国开工建设1000万套的硬性任务。作为山西的省会城市,2010年,太原市完成保障性住房约1.9万余套,超额完成任务。2011年,山西省保障性住房的总建设任务是31.39万套,太原市的任务是新建保障性住房19186套、169.1万平方米。太原市委、市政府确定在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实现翻番,全年建设保障性住房4.12万套。
记者从太原市房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为止,太原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42162套,提前完成4.12万套的翻番任务。所有开工项目的打桩已结束,均符合住建部标准。然而,保障性住房的关键不仅仅是工程建设问题,更是分配以及退出机制等细节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太原市又是怎么样解决的呢?
由于关系到最基本的居住问题,保障房从诞生之日起,就备受人们的关注。然而,保障房建设在我国还处在初级阶段,在经验不足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当前重建设、轻管理现象非常普遍,导致保障房出现质量、管理、资金、政策、法制、等各个方面的问题。
“北京市大兴旧宫三角地保障房项目应质量问题被拆除6栋楼”、“河南省郑州市汇景嘉园保障房项目应质量问题被拆除8栋楼”、“青海省湟中县康川新城保障房项目应质量问题被拆除部分楼层”等质量事故屡有发生。北京、上海、洛阳等城市共清理出9800多户骗保家庭。不少项目“挖坑待建”,个别地方保障房建设资金被挪用、被侵占,这样的问题比比皆是。
保障房分配一直就是保障房政策的关键环节,是一旦出现问题,保障房建设的“民心效应”将大打折扣。为了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太原市首创了“透明模式”。即对经济适用房销售的 每一个环节,从申报、摇号到看房、销售,都采用了透明公开的办法,所有环节都在政府、媒体的监督下来进行,做到了“公权不私用,用权受监督”。从源头上杜绝权力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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