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降低保障房准入门槛力推公租房宽松入市
2012-01-14 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宋羽欣
尽管目前北京市推行了“租售并举、以租为主”的保障模式,鼓励轮候家庭承租公租房过渡,但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这两类出售型保障房并不会取消。有代表提出,北京限价房准入标准是2008年制定的,随着经济形势变化,该标准已脱离社会实际,不能完全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
针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保障房准入标准应放宽”的建议,市住保办有关负责人昨天回应,北京将推行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这四类保障房统一申请的模式,按照最宽松的公租房标准作为住房保障的最低准入门槛,相当于扩大了被保障群体的范围。
因此,建议适时放宽该标准中的家庭年收入及总资产净值标准。而根据相关办法,目前出售型保障房源将面向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老人、重度残疾人员、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这六类通过资格审核备案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配售。
普通备案家庭轮候期间,可以先选择公租房过渡,签约租期三至五年,待区县获得新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房源后,区县住保部门将通知被保障家庭进行意向登记,符合条件的家庭仍可以申请配售保障房。以解决人人住有所居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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