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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业主转让二手房需提供房屋原值等相关证明

2013-04-02  来源:0352房网  编辑:华华

 

  从3月31日起,业主个人转让未满五年、非唯一二手房时,应提供房屋原值的相关证明凭证,依法按照转让住房所得20%计征个税。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房屋原值如何计算?

  商品房

  原值为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举例:以劲松一套2000年、70平方米的一居室为例。假设业主于2009年年初购买该房,房屋总价为108万,当时应缴纳的税费包括1%的契税和1%的个税,总计2.16万元;花费的装修款为6万元;按照贷款20年、88万元、85折利率、等额本息方式计算,迄今为止的利息大约为17万元。业主现在以250万元的价格出售此房,未满五年,按照差额的20%缴纳个税,则应纳税23.368万元,比新政前按照房屋售价的1%征收个税的方式,增加了20.868万元。

(责任编辑:0352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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