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桓:房产证一夜之间加名征税纯属添堵
2011-09-02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狄海霞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房产证加名征税是不符合法理的。只有当财产发生转移,有货币上的支出和收入的时候,为保护契约才征收契税。
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法中重点突出和保护的财产,即使考虑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变化情况,房产证加名也并非发生过户关系,不存在房屋权属的转移问题,因此不应当征收契税。
“婚姻双方达成协议在房产证上加名还要征税,这不是添堵嘛。”刘桓称此次财政部出台的不征税的规定是合理的。刘桓认为我国税法有些规定不够明确,需要有关部门进行解释。但南京等城市地税局此次对房产证加名是否征税的解释不够谨慎,应等到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明确规定后再行实施。
“减税时经过层层程序,难度那么大,如果加税就在一夜之间,是很不合理的。”刘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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