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找优惠?就上0352房网![登录] [注册]

韩世同:贵阳“新政”其实是早已实施的“旧政”

2012-10-11  来源:韩世同的博客  编辑:木木

  中国证券报日前报道“贵阳新政模糊户籍概念 或削弱限购令效果” :一则“贵阳楼市新政”的消息震动了长假期间的楼市。据新华社报道,贵阳市日前公布《关于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及重点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凡在贵阳市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和首次购买住房的,可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在购房区域办理入户手续或居住证,享受本市户籍人口就业、入学和就医等同等待遇,不受入住时间和购房面积的限制。业内人士称,这是国务院楼市督查组回京后,首个明确发文对楼市政策进行微调的城市。该政策模糊了户籍概念,触及到限购“红线”,并可能引发示范效应。

韩世同
韩世同

  看了这篇报道,的确觉得贵阳市出台的这些若干措施有些不合时宜。该新政名义上是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及重点项目建设,实际上加入了刺激购房消费的措施和内容。这一做法本身就有些“文不对题”或“文题不符”,让人感到有些偷偷摸摸、见不得人之嫌。

  我对贵阳市房地产情况不很了解,但我看到有网站对当地中介采访,称该政策并不是新政。中地行贵阳分公司市场部主任刘斐表示:“初看这个政策的时候,就觉得根本不是什么新政策,以前一直就是这样执行,入户贵阳户口的条件除了其他常规条件以外,对于购房这一块的条件要求是:‘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房改房、私有房’的都可入户,那么本次重申这个政策,并且以高姿态的形势对外公布,无疑是给市场一剂强心针,但就贵阳楼市的现状来说,这个时段出台这样的貌似扶持政策作用不大。”

  我根据上述线索在网上查到贵阳市公安局户籍登记工作规范第六条规定: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房改房、私有房入户的前提是:(1)房屋属于居住房;(2)房屋已建成并入住;(3)房屋产权必须唯一、完整(经济适用房以产权证为准)。

  相关手续:1)商品房需《房屋所有权证》或《贵阳市商品房购销合同》(附加《贵阳市商品房预售登记表》);经济适用房需《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契税证》;二手房需《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上市证》;房改房需《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上市证》;私有房需《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2)如有配偶随迁,需提交《结婚证》;3)本人申请;4)被申请人的原籍户籍证明。

  我在网上没有查到这项政策是何时开始实施的,该工作规范更新时间是2011年9月23日。采用购房入户措施来救市并非新招,上个世纪90年代广州就实行过,去年从化市还可以,今年才取消;2008年广东省推出的救市举措就包括购房入户,但很多城市都不愿意,因为会增加地方财政负担和降低人均GDP。

  不知道贵阳这一“新政”会否被叫停?是只叫停这次的“新政”,还是连之前的“旧政”一并叫停?贵阳市是会“弄巧成拙“,还是“歪打正着”,一举就将原本没有多大效果的政策放大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的程度。

(责任编辑:0352房网)

    上一篇:章林晓:房产税不能无视许多"房奴"并非富人
    下一篇:杨廷文:楼市压力加剧 限购或即将取消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评论进入详细评论页>>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本站不保证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如有虚假房源请及时举报,一切房源交易与本站无关,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9-2013 0352fang.com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0352房网 版权所有。
    客服热线:0352-7952202  QQ:43201601   E-mail:fang@0352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