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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房产证办理难成 3·15 楼市投诉热点

发布时间:2014-03-17  来源:0352房网  编辑:小墨

 

相关: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初始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登记证明);

2、转移登记申请书;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身份证明(单位或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5、房屋交易税收审核表或契税完税凭证;

6、共有房屋的提交共有证明或单方所有的具结书;

7、公证委托书 (买方系委托办理的);

8、申请人属未成年人的应提交监护人证明;

9、预告登记证明(已办理预告登记的);

10、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

11、其它必要的补充材料。

注:房产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后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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