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到2008年
地方政府是中央政策变软的催化剂
在此之前,从2004年开始到2008年底的经济刺激政策出台期间,中央政府至少四次试图调控房价。2004年之前的大部分时间,中国房价仍然以低于5%的增长速度稳定增长。但是,2004年第一季度,房价迅速上升,增长甚至接近两位数。为稳定市场,中央政府开始推行调控政策。但不像最近试图直接管理房价的措施,当时的政策主要是管理和规范土地供应,因为当时普遍认为土地市场中存在太多的腐败,并助长了投机和高价格。
但规范土地市场的措施并没有解决问题,房价上升速度达到了两位数。2005年5月,另一轮房价调控措施出台,除了增加中低收入阶层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之外,还包括惩罚土地投机者,营业税也被用来当成管理房价的政策工具。此后,房价增长确实有所放缓,但仍保持了5%以上的增长速度。中央政府发现这些政策无法实现控制房价的目标后,就开始采取更强硬的政策,强制规定住宅用地的供应比例,以及商品房比例甚至面积,税收和利率调控手段都被运用起来。
2003年下半年以来,中国政府对地产行业的调控名目繁多,先后出台了121文、新老“国八条”、“国六条”、“国十五条”等政策,包括推行招拍挂,控制土地供应和推进经适房与廉租房建设等,并首次祭出取消房贷优惠利率、提高购房首付比例、加息、对二手房交易征收交易税等金融财税手段。
尽管实行了这些干预措施,房价上涨速度仍在高位运行,甚至出现了越调越涨的情况。特别是从2006年年底开始,随着流动性增加,加上招拍挂大规模推行,各地不断刷新“地王”纪录,出现了地价、房价追涨的局面。尽管央行2007年前后连续四次加息,均未遏制房价急速上涨之势。到2007年第二季度,价格再次脱离控制。2007年9月份,中央政府提高了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之后却发现价格增长速度攀升到了两位数。
因金融危机的原因,房价增长速度终于在2008年下降到了5%以下。如一些政策分析家所说,中央政府在抑制房价增长上的政策有点像“法国薯条”,刚出锅时又脆又硬,但过一段时间就变软和易嚼,让这些政策变软的催化剂就是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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