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大同区政府显然偷换概念,两头占便宜。一方面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征地,不仅以最低的经适房标准补偿,而且享受了各种税费减免;另一方面却以商品房形式出售,大赚差价。但大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有斌仍对财新《新世纪》记者坚决否认,“肯定没有这样的事,我们不敢这么干,经适房还是经适房。”
2009年住建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棚户区改造公益性强,对于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必须以“招拍挂”方式出让。严禁将已供应的经适房、廉租房用地改变用途,用于商业住房等开发建设。
大同区的几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均未经过土地“招拍挂”,政府收储后就直接用于商业开发,显然已经违反了政策规定。不过,现有国家政策对棚户区改造中配套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开发的比例并没有明确规定。正是这一点,也给了地方政府钻营的空间。
黑龙江省建设厅行政执法监察局局长王生曾请访民理解政府的压力,“国家不可能有‘三边政策’,但2011年全国下达了1000万套保障房计划,黑龙江省承办了83万套,是全国最大的。”
孙有斌则很无奈,“国家确实明令禁止‘三边政策’。但黑龙江由于气候原因施工期短,加上今年保障房任务非常重,虽然禁止,但下面确实都是这么干的,领导也都知道,我们也很无奈。”其间区政府也曾试图瓦解这十户“钉子户”,单独找小张和老宋谈条件,遭拒。
对于最后的解决方案,他们也有预期,区里担心的是答应他们后,之前搬走的人也来找,所以最可能的方案是和政府签阴阳合同,表面上按每平方米1100元的标准赔,但实际上执行更高市场价。“以前也有人这么干过,好像也只有这一种办法了。”老宋说。
公开资料显示,黑龙江省今年83万套保障房中,大庆市任务量为7344套。年初,住建部与各个省市政府负责人签订了军令状,要求全国1000万套保障房于11月底前必须全部开工,开工量未达标省份的相关领导将被问责。但如大同区政府这样以保障房之名,行商品房之实,其上报的保障房开工量必然大量掺水。而全国的保障房开工总量又有多少是如此构成的呢?
在封条被撕毁的第二天,老宋等人去大庆市建设局交涉,在建设局领导的办公室碰上了大同区政府领导。老宋因此判断,市里和区里是通过气的,对于前脚贴封条,后脚撕封条的做法,市建设局并非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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