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越权卖地嫁闺女 失败代理走入法庭(2)
2011-12-05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狄海霞
叶春花说,她自己代表吕先生签署了《转让合同》,还签了“叶春花代吕××”,而且事后没有找李×忠加盖万家兴公司的公章,因为认为没必要。但叶春花作为中介,虽然具有独家代卖并代收现金的委托书,但是她有权与买方直接签订《转让合同》吗?成了我们关注的问题。
记者采访了在广州从事地产中介多年的凌先生。他告诉记者,中介的工作是促成买卖。在签署《转让合同》时,无论其是否有独家代理权,中介无权替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因为独家代理权只表明,卖方要将此块土地委托给该中介,不再委托他人。至于委托书,凌先生说,广州有明文规定,独家授权代理买卖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正规的授权手续。
目前,这块土地已被江门鹤山市人民法院查封。法院要求双方6月7日递交相关证据。近日,记者采访三方主要当事人。是“一女嫁二夫”违约,还是越权代理、私自签合同有待法院审理,0352房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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