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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烟台一项目降价引质疑 业主损失27万元(2)

2012-08-27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玥婷

  期房降价损失该怎么办

  其实,降价引发业主与开发商矛盾已经不是新问题了。在房地产行业面对宏观调控时,这样的矛盾很容易凸显出来。开发商为了尽快回笼资金,采取降价销售策略,但前期买房的业主往往很愤怒。

  一些开发商的做法是对前期业主进行补贴。比如北京的京贸国际城 ,在首次价格下调7000元时,对前期购房销售均价高于每平方米20000元的业主,给予差价返还。

  北京的另一个项目华业东方玫瑰 ,在降价后也遭遇了业主的维权。开发商因此公布了一份名为“诺亚方舟安全岛计划”的方案,以充抵物业费、车位费等形式,补偿因开发商推特价房而要求“维权”的老业主。

  星河湾在其上海推出新盘的两个项目中,给出了八折到八五折的优惠,给予以前老业主的补偿是原来折扣点和即将推出的折扣点之间的差额,约6亿元左右。当然,也有不少开发商选择不补偿。

  2011年11月,万科深圳清林径、万科上海清林径相继降价销售,前期业主对此不满,提出抗议,但万科坚决拒绝给付经济补偿。拒绝的理由很充分:要尊重契约。

  在现行法律、政策下,这一点已经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同,认为买房就应该愿赌服输。不过,与别的国家不同的是,我国大量的房地产项目都是期房,买房人在交了钱还没有拿到房子的时候却发现房屋价值已经缩水,这种风险是否就该由消费者独自承担?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告诉记者,期房销售是房地产行业欺诈行为的源头。从制度设计上应该进行一定的调整。“对期房和现房应该区别对待。现房销售就不存在价格纠纷。”刘俊海说,期房销售应该在法律上作出规定,如果合同签完之后价格上涨,按照签合同时的价格执行;如果价格下跌,则应该按照交房时的价格执行。

  “按照现在的合同法,开发商确实有理由拒绝前期业主因为降价提出的要求,但从商业伦理上说,开发商能否主动对前期业主做出一些补偿?”刘俊海说,这样做对企业的社会形象是有好处的。

(责任编辑:0352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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