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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首套房不应征房产税 房产税法2014年或实施

发布时间:2014-09-18  来源:0352房网  编辑:CICI
摘要:财政部财科所前所长贾康发表《沪渝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及其启示》一文,建议除独立别墅外,对第一套房都不征收房产税。“即使第一套房是300平方米的豪华公寓,也给予免税。”
 
  目前,房地产税正处于立法阶段,贾康此前估计该法2017年才会全面实施。他认为,房地产税制度调节是重点针对改革开放中间先富起来的有豪宅、有多套房的高端人群,按照“抽肥补瘦”的原则所作的合理调节。
 
  贾康在上述文中称,“需要明确的是,每个家庭可以认定的第一套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一定标准之下所谓第一单位的住房面积,是不为这个税所触动的,即应给予免税处理的。”
 
  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中都有免税面积,如上海人均面积60平方米以内免征房产税,重庆存量别墅按每户180平方米、新购高档住宅按每户100平方米两个标准免税。
 
  如果第一套房不征税,第二套房也可以税率从低。就中国现在的普遍情况来看,第二套房征收税率从低具有一定合理性和可行性。但对于第三套、第四套甚至更多套的房子,就不必给予税收优惠了,应该一丝不苟征收。
 
  2011年初,上海和重庆两地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四年间,两地试点效果也引来诸多争议。贾康是两地试点的坚定拥护者。他表示,两地试点刚启动不久就有一些观点认为两地房产税试点成效不足:一个观点是税收收入增加很少;另一个观点是说没有看到房价急速下跌,“动静不大”,这些都是非常表面化的认识。
 
  “住房保有环节上的税是按年征收的,在接近年底时才好判断年度收入;在试点初期是低力度‘柔性切入’的,需若干年后渐进改革,基本到位时才能大体看清收入的可能规模。在上海、重庆这样的大城市,房产税改革试点最重要的任务,一定意义上还不是筹集收入,而是要为调节经济和社会生活在制度建设方面‘破冰、试水’,但未来的财源支柱属性将会逐渐显现。”贾康称。
 
  对于房产税试点并未稳定房价的争议,贾康在文中回应称,房价并不会因为局部试点而应声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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