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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将实现异地互认转移
《通知》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解读需城市间加强配合
当前,职工跨地区流动日益增强,在就业地缴存、回原籍购房需求增多。张旭分析,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政策若实施,届时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相对更为复杂,需要城市间相关管理部门的配合。
这一政策如果能够落实,由于京津冀一体化进程逐步推进,越来越多在北京工作的购房者选择在外地购房,这一政策的落实也能让购房者得到一些优惠。
5 将取消多个收费项目
《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解读减轻职工贷款负担
目前个人购房者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通常都要找代办公司代办相关手续,并缴纳一定金额的代办费用。张旭称,目前纯公积金贷款费用收取标准主要是担保费、评估费、代办费以及对于一些贷款人的保险及公证费用。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最高可达千分之八。取消中间收费项目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贷款职工的负担。
公积金档案
住房公积金就是通常所说的“三险一金”中的“一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由于统筹层次较低、资金碎片化严重,长期以来一直存在资金利用率低,面临较大的保值增值压力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8月末,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为1.07亿人,缴存总额7.03万亿元,职工提取总额3.49万亿元,缴存余额3.54万亿元。根据以上数据,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率约为50%左右。不过,有一部分公积金还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和购买国债,这使得全国住房公积金整体使用率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