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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公开,基调宽严并济,在对公积金异地贷款松绑的同时,明确三套房贷仍然禁贷。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人表示,通知已经收到,近期将转发各地。“转发时很难有新的政策突破,公积金是属地化管理,各地执行细则将由当地公积金管委会讨论后决策。”
连缴6个月可贷,且能异地贷款
三部门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据了解,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及省内各市,此前对公积金贷款设定的大都是6个月连续缴存的门槛,仅苏州市在去年调整过政策,即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月前须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不少于12个月,苏州当时上抬门槛的背景是去年楼市异常火热,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数猛增,发放和提取的公积金数超过了归集数。
此次三部门发文,意味着全省各地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限将调至统一模式。南京房地产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认为,这将有利于扩大公积金贷款人群的受益面,尤其是惠及公积金缴存时间不长的新就业人员。
针对职工跨地区流动日益增强,在就业地缴存、回原籍购房需求增多的现实,三部门同时要求各地异地贷款业务,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异地贷款已在执行,“但是,‘连续’缴存依旧是硬性指标。即便是外地转移公积金,也不能断月。比如你外地是缴到10月份,南京11月份开始缴,两个缴费的时间能够衔接上,可以把外地的钱转过来,如果两个时间连接不上,转过来也没有用,不算。”
张辉分析,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有利于刺激和挖掘潜在需求,对楼市形成持续放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