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 新证书投入使用
发布时间:2015-03-04 来源:山西晚报 编辑:木子
摘要:3月3日,《
山西省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
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山西省正式启动。新证书投入使用,原来已经颁发的各类证书继续有效,不强制换证。
月3日从山西省政府获悉,《山西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备受社会关注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山西省正式启动。未来,山西省将通过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务”等配套措施,方便企业、群众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新证书投入使用,原来已经颁发的各类证书继续有效,不强制换证。
早在2014年初,山西省就开始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前期准备工作。6月,省编办下发文件,明确由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不动产登记;11月,全省第一次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多个省直部门都在为不动产登记启动做着“预备功课”
为加快建立山西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未来山西省将加快建立权属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体系,以组建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为重点,尽快形成全省自上而下、有效衔接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时,山西省将开展不动产登记现状调研,由省国土资源厅、省
住房城乡
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等相关部门对本部门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等情况进行梳理,并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组成联合调研组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同时,山西省还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健全完善我省贯彻《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
数据库。
按照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省政府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职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通过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务”等配套措施,更好地方便企业、群众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新证书投入使用,原来已经颁发的各类证书继续有效,不强制换证,逐步替换旧证书,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1、不动产登记将给百姓带来哪些影响?
参与制定《山西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很多老百姓最关心的,还是
土地和
房产。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功能就是保障百姓关心的土地和房产等不动产物权,使物权获得法律和社会的承认和保护。建立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意义,就在于更好地保障企业和公民的不动产权利。
2、哪些不动产权利可依法办理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3、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出台之前,我们的房子有房产证,林地也有林权证,都是登记,有什么区别?
以往不动产登记的特点是多部门、多级别登记。相比之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核心,也是最大亮点,就是实现统一登记。过去负责不动产登记的部门主要有5个:
国土部门,负责登记土地资源;
城市房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房产的登记;农业部门,负责登记农业用地和草原等;林业部门,负责林权等登记;海洋部门,负责海洋滩涂以及海域使用的登记。除此之外,还涉及国务院、省、市、县等多级别登记。多部门、多级别登记带来的弊端非常明显。从物权法的角度来讲,应该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
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国各省市全面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没有设立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城市’,只在部分地区设立了技术试点,山西省目前暂无列入技术试点的地区。山西省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目前还未发新版证书,但山西省的多项工作都在积极展开。目前,
全国有包括山西省在内的17个省份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山西省是全国第六个出台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