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1年3月4日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府参事室主任宋林飞则认为,房价过高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过度追求利润最大化。他在提案中建议,制定房地产市场反暴利法,应该从立法层面约束开发商的暴利。2011年3月20日,国务院国资委分配局局长熊志军表示,国企进入不是导致高房价的决定性因素,但此举造成房地产的利益格局面临挑战,因此国企在受“夹板气”,呼吁全国人大明确国企的定位;另外建议征收暴利税来控制房地产行业的利润。2011年4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表示,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对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的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
一.请问国家发改委和国资委及政协委员,是谁在管理和监督房地产?是谁在控制土地?谁在吃土地差钱财政?谁在收房地产50项费?谁在收房地产13项税?
笔者认为,如果按照房地产价格成本看,政府吃到房价利润高达60%-70%,而开发商的利润仅在30%-40%,并且要在成本控制好的情况下和政策利好及市场旺盛的情况下,一般是20%-30%左右,当然不排除特殊的城市和区域及项目,利润会达到50%以,但是这个属于特殊案例。房地产是政策市,一直被政府管着,现在管不住房价,就把责任给开发商,岂是政府所为?
土地一直是一个出口,是政府卖,政府一直扮演拿土地收入的角色,而房地产税费是政府收,大部分城市公共基础配套和市政配套及小区配套是开发商建。而开发商除了要缴纳一大笔土地出让金即地价外,占到房价的50%-60%,还得上缴多到63项税费,占到房价是30%-40%,还不包括开发商的慈善事业和建安及开发成本等配套建设其他支出,甚至还代替政府承担建保障房60%的任务。
是谁规定开发商不能获得合法和合理的利润,而所谓的高利润称为暴利,哪条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制定房地产市场反暴利法,究竟是反什么?如果说房地产是暴利行业。与国内四大油业和央企及国企等国家政府部门的企业利润比较,房地产是最不暴利的行业,而开发商是最不暴利的商人。
二.请问国家发改委和国资委及政协委员,在不完成竞争的市场机制下,什么是暴利行业?是什么原因致高房价和房价上涨过快的?是谁决定房价上涨的?是谁让地价越来越高的?是谁让市场流动性过剩的?
笔者认为,国家发改委和国资委是吃饱撑着没事干,开什么荒谬的房地产暴利税,纯粹是不务正业,为什么不把该暴利的行业实施反暴利?毫无疑问,房地产暴利税是政府抢劫开发商又一把利器,找借口增加财政收入才是真目的,遏制房价上涨和抑制上涨过快及消除高房价等消除暴利的晃子,所谓的反暴利法就是一个扯淡法。
把房价过高之主因归结为开发商,把开发商追求利润称为开发商过度追求利润最大化导致房价上涨,这不是"欲加之罪"。把高房价责任的黑锅让开发商背,这是政府推卸责任和国人对房地产的误解及外界对开发商作为富人的鄙视。
这是非常不人道和不客观及不公平的待遇,社会和规律都提倡“一视同仁”,为什么非要把开发商作为打击的目标,难道房价过高的根源是开发商导致的吗?
其实,开发商是最无辜和最冤枉的,因为房价过高不是开发商造成的,恰恰是政府和国人自己及金融政策等城市化的因素,由于国家太依赖房地产,货币政策宽松和通胀及供求不平衡导致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
其中房地产是支柱产业和拉动近60个产业发展及土地财政等占DGP的10%以上,使房地产成为政府重要经济发展和收入及城市三改等政绩的法宝。另外是城市化拉动购买需求,供应不到位。通胀和人民币升值及热钱等银行负利率下,投资房地产是购买力最直接的意图,这中国高房价的主要原因,高房价不是开发商的过错,不是开发商过度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后果。
三.请问国家发改委和国资委及政协委员,谁吃的房价成份利润最多?谁拿得最多?
笔者认为,不要拿世界房地产业平均利润率是5%-7%说事,还说什么我国规定是8%,国内房地产开发利润远远超过这一标准,有些楼盘达到30%以上,和政府获得的房价利润比较,开发商吃的小头,政府才是吃大头。
为什么不规定政府不要过分吃土地差钱和地价少收一点及不要拿那么多税费?难道只允许政府发财,不允许开发商获得合理的利润?
2011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宋林飞房地产暴利立法控制提案,完全是不懂得房地产的局外人的提案。这个提案所说的房地产暴利税,不是一个新鲜的说法,近些年来反复被提起,人们因为对高房价的不满而觉得这个提法很解气,却对其中的荒谬之处知之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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