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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的婚姻悲剧 婚姻法新解的思索

2011-09-14  来源:《钱江晚报》   编辑:宋羽欣

  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在各地引发房产证加名热潮。在浙江宁波鄞州区就有一对小夫妻,由于无法就加名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离婚收场。

  “离婚了,财产给我算清楚!”近日,一对年轻夫妻来到宁波市鄞州区婚姻登记处,怒气冲冲的女方不时用鄙视的眼神看着男方。

房产证加名下的婚姻

  房产证加名下的婚姻

  结婚证显示,男方小曾和女方小张结婚三个月,两人都是30岁不到。“你们不要冲动,别有点事就闹离婚。”工作人员好心提醒。

  “别说了,这么抠的男人我不要。”小张撇撇嘴,一副不在乎的表情。小张说,他们是经别人介绍认识的,当时小曾对她很贴心,她要什么,就买什么。可结婚后,一切都变了,特别是房子的事,最终让她下定决心离婚。

  “我们结婚前,小曾的父母花了100多万元给我们买了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小张说,当时买了房子后,小曾家没钱装修,她向父母要了20多万元装修房子。

  “前些天,他在弄房产证,我问他加不加我的名字,他不搭理我。这几天,朋友们都说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实施,房产证加上我的名字才会更有保障。”小张说,不管怎么样,她家也出了力,房产证加不加名字是小曾一句话的事,没必要拖着。

  她又催促小曾。迫于无奈,小曾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他说,这房子是他父母买的,怎么说也是他父母的钱,不好意思加小张的名字。

  “他还敷衍我,说只要感情好,这种都无所谓的。”小张说,她越想越生气,“要真是感情好,给我半套房又没什么的。”两人约定,离婚后房子归小曾所有,小张要回用于装修的20多万元。

  一场由房产证加名而引发的婚姻悲剧,就这样在婚姻登记处的证书角落上收场了,而带给我们的却是无限的思索。

(责任编辑:0352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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