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发改资环函【2011】130号
各市发改委:
为加快推进我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统筹安排2011年项目建设资金,完善资环城建项目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投资计划,现就组织申报2011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城建)备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项范围
具有示范意义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包括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超量减排、环保产业、清洁生产、环保能力建设、城建项目等九个方面。
(一)节能方面。LED示范工程;
(二)资源综合利用项方面。供伴生矿产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生资源高效加工利用、以农林废弃物为原料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三)循环经济方面。符合“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原则,对循环经济发展起到关键作用的项目。《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2008-2012)》规划内重点项目优先;
(四)污染防治方面。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治理项目;
(五)主要污染物超量减排方面。为鼓励市县政府在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企业在达到排污许可量基础上,继续采取各种措施,持续实施污染减排的,实行主要污染物超量减排补偿,补偿对象是市县政府和企业;
(六)环保产业方面。以环保装备制造为重点的水、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环境监测仪器仪表环保产业项目(《山西省环保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
(七)清洁生产方面。规范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成效明显的项目,包括清洁生产规划编制、重大共性技术推广、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项目(《山西省清洁生产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
(八)环保能力建设方面。空气质量改善突出市县,包括运城市、大同市、神池县、吉县、侯马市、新绛县、古县、武乡县、屯留县、太谷县、方山县、交城县、静乐县、稷山县、泽州县、陵川县、天镇县、阳高县、盂县和介休市等20个市县环保能力建设项目;
(九)城建项目方面。包括污水管网、再生水利用项目;城市供水、集中供热、燃气改造、道路建设及绿化项目。
二、选项原则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申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严格限制“两高”行业借机增加生产能力;
2、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以推广潜力大的关键技术为主,在行业内或某一地区具有较好的示范意义,对节能减排工作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3、企业综合实力较强。承担项目的企业具有适度的经济规模,近三年经济效益好;
4、项目前期工作扎实。项目配套条件好,前期工作基本落实,能够保证按期开工建设;
5、项目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项目实施后具有显著的节能、节水、节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污染排放的效果。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发改委,按照选项原则,认真组织筛选,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上报质量;
(二)统一电子版格式,上报项目要严格按电子版要求认真填写,并按分类、优先顺序排列;
(三)请于2011年3月20日前,将上报文件及项目汇总表报送我委资环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魏前进
电 话:0351-311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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