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 风险虽多不愿退房
同样询问楼盘停工事宜的市民张先生表示,开发商退款只按购房价退款,而近两年内物价、利率、房价都在上涨,开发商不会给业主补偿。“省城许多楼盘都是先卖房再办手续,而且有上百位业主看着开发商,他敢违约不交房吗?”张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销售期房时价格低,利润点有限。如果业主等到建好现房后退房,开发商求之不得,这样他们恰好可以高价售出退房房源,赚取高额利润。
记者从业界了解到,市场上购买违规预售项目的购房者多多少少抱有张先生类似的想法,致使违规预售项目的销售始终畅通无阻。然而,张先生可能不了解,2006年发生在省城的“龙湖易居”案,正是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形下,将项目一房多售给购房者,诈骗了600余万元房款,至今多数受害业主无法追回被骗款。
违规预售项目停停建建,对于像吴女士这样的购房者来说是难以忍受的心理折磨,该如何处理这个烫手山芋?11月28日,记者咨询了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的张秋峰律师,他称没有取得预售证的项目不能销售,购房者与开发商私下草签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业主最好尽快退房。“可我买房时,每平方米的价格还不到5000元,现在涨到5400元,退了岂不是很吃亏?”吴女士表示她所购的项目近期又开始施工了,她不会退房。
在张先生眼里,省城的中小开发商企业实力有限、管理模式非常落后。为了尽快解决资金难题,即使监管部门到场勒令停工,开发商也会想方设法复工、继续售房。但是业内人士判断,在销售每况愈下、资金捉襟见肘的情形下,开发商难免还会不管不顾,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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