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随着土地价格飙升,与市场化一同高歌猛进的,是屡屡挑战老百姓心理承受极限的高房价。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分析,目前中国的中低收入者,占到了全体居民的70%-80%,而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氏买不起房。
在住房市场化改革的同时,面向中低收入阶层,决策层于1998年推出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两项制度。前者由政府投资建房低回报出租,后者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开发商承建并低价出售。它们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并搭建起中国住房保障基本制度的最初框架,此后又增加了由政府限价出售的限价房及仍在探索中的公共租赁房。
可是,无论是针对特困家庭和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廉租房,还是面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地方政府缺乏政策执行动力,供应远远满足不了需求。如2009年初,北京市政策房申请达10.45万户,而这年北京可以提供摇号配售的经适房源仅有约3.2万套,可提供的限价房房源约2.3万套。
为争夺有限的保障房资源,分配过程中的不公现象屡见不鲜。武汉经适房“六连号事件”爆出,揭开经适房申报中“隐形腐败”的冰山一角。而退出机制的不完善,更令不少投机者利用政策的模糊性,倒卖保障房渔利。
同时,当前与各项制度相关的政策文件,法律层级低,且缺乏追责条款,政策执行混乱。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研究所学者姜雪梅看来,对住房保障立法,可以“加强已有政策的刚性,为各项政策措施提供法律保障”。
供需错配模糊求解
针对买不起房的群体不断扩大的现象,清华大学一位参与草案设计的学者指出,中国住房市场最主要的问题不是供给不足,而是需求和供给不匹配。“当前房价严重背离价值,泡沫高企,要所有人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是根本不可能的。”
他表示,《住房保障法》的立法,意在为通过市场供应机制无法获得住房的人重建一套供应分配体系,是对社会财产进行再分配,和以往的“福利分房”有着本质不同。
问题是,参与“再分配”的人群究竟应该有多大?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以往的住房保障制度虽然已经初具形态,但保障范围过窄,现有保障房极度紧缺,也与此有关。
目前,中国能够获得保障房的人群相当有限,保障范围一再收窄。1998年,国务院出台房改的纲领性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下称23号文件),确定了“最低收入家庭购买廉租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的原则,并明确“经济适用房是住房供应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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