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法”难圆住房梦(3)
2011-05-03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编辑小冯
但到200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下称18号文件),23号文件中有关“经济适用房是住房供应的主体”改为“经济适用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由此各地政府逐步开始对购买经济适用房人群的资格进行严格的限制,供应量也一再紧缩。最终,中国形成了以廉租住房保障低收入人群为主,经济适用房等其他保障形式为辅的架构,据此,一些专家分析,满足前述保障房条件要求的人群不到2.5%。
近年来,要求扩大住房保障范围的呼声此起彼伏,由此,立法面对的第一个问题是,住房保障究竟是大保障,还是小保障?这是草案起草之初的最大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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