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2012]网挂059号 宗地面积:11948.05平方米 宗地坐落:岳麓区梅溪湖1-11地块
出让年限:50年 容积率:小于或等于3.2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25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180 土地用途:科教用地
投资强度:4381万元/公顷 保证金:925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红线范围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红线内有1栋橡胶坝管理用房。
起始价:4623万元 加价幅度:5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12年10月19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2012年11月02日10时00分
备注: 1、该宗地由三部分组成,其中一部分面积1701.64平方米为长沙梅溪湖实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划拨地,长沙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划拨批准单为(2010)政国土字第XDH09号,现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剩余10241.87平方米及4.54平方米经湖南省人民政府(2009)政国土字第(1252)号和(2009)政国土字第1495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批准转用征收,为国有统征地。根据《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书(建筑类)》(案卷编号20110237XDGH1),土地规划用途为:科研设计用地(C65),容积率≤3.2。现申请依法挂牌。 2、最低交易价含:①纯出让金;②统征地的现划拨价格;③土地成本高于统征地的现划拨价格。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挂牌交易的价外税费、挂牌交易服务费等。 3、本次挂牌交易中所发生的各项价外税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挂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 4、对宗地竞买的要求:①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25万元 ;②须符合规划要求和长沙市的相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5、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一次性向指定的银行账户上支付成交地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价外税费、挂牌交易服务费等,余款在3个月内付清。 6、宗地现有开发状况:红线范围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红线内有1栋橡胶坝管理用房,根据规划要求,对于已在该地块上建设的橡胶坝管理用房,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由摘牌单位负责统筹规划和整体报批,完善报批手续后再将橡胶坝管理用房移交相应部门管理并留出或确保其维护和使用通道。 7、交地标准:按现状交地。 8、交地时间: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 9、特别要求:①竞买人须是研发、设计类企业(单位)或其全资子公司。②竞买人须承诺本项目建筑物达到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③竞买人须承诺在土地交付后4年时间内(且不晚于2016年10月30日)完成项目建设,并竣工交付使用。 10、特别说明:①本宗地用途仅限于科研设计,竞得人不得改变用途进行住宅及商业开发建设,出让金参照商业用地的基准地价标准计算。②该宗地用地及/或地上建筑物的转让须经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同意,受让人需符合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规定的入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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