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武:我大致归纳了一下。楼市的纠纷绝大部分出现在规划审批、权属确认、面积分摊等问题上。几乎每一个纠纷的环节都跟有关部门的管理有关。
目前我个人掌握的资料,北京还没有几起业主跟发展商打官司能打赢的。为什么?核心环节就是有关管理部门的问题。开发、建设、入住以及物业管理过程中都涉及很多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如许多规划变更引起的纠纷往往发展商是得到规划部门许可的,但这些行政审批是不是公开化,是不是合法?这是造成目前纠纷不容易解决,业主打不赢官司的最直接原因。
关于面积分摊的纠纷,现在的问题不是说没有相关的规定,而是有文件规定却不能得到很好的执行——不是说发展商没有很好地执行,问题还是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即具体的执法者、公务员在审批过程中,把这些文件规定执行走样了。因此而产生的问题最后转嫁到购房人和发展商身上。这样的纠纷购房人也打不赢官司。而这又造成业主在维权过程中把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放在次要的地位。
业主遭遇“合情合理”但不“合法”,而发展商不“合情合理”但却“合法”的问题时,怎么办
主持人:正像前面大家谈到的,在维权过程中,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业主可能会遭遇投诉“合情合理”但不“合法”,而被投诉的发展商不“合情合理”但却“合法”的问题,比如不少小区规划被改,入住后绿地变成大楼,而发展商却能拿出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这种情况下业主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方法维权?
李延武:一旦发生这种情况,购房人跟发展商打这个官司是永远打不赢的,但业主的损失由谁负责?有关管理部门在做规划的时候要兼顾发展商和购房人的利益。
周胜:客户还是应该采取合法的手段,哪怕官司输了,能对以后的业主有好处。现在虽然法制环境差一些,给消费者维权的途径,或者出路也比较少一些,但如果大家彼此之间有一个基本的信任度,问题可能更好解决一些。吴有富:不能以不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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