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小区物业管理期待市场化运作

2011-05-14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编辑小冯  阅读()次

  住房消费意识差、业主自治意识淡薄、开发商与物业管理职责不清、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缓慢,上述诸多原因导致“谁建设,谁管理”的住宅区物业管理模式在我市仍然“大行其道”,由此导致的一些深层次矛盾也开始凸显。记者近日就此深入调查,试图揭开实行市场化运作的“瓶颈”所在。

  为推进物业市场化步伐,本市早在2004年7月便出台了《大同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然而直到现在,绝大多数物业项目是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进入物业管理,没有形成“公开、公平、公正”选聘物业公司的局面。

  目前,本市80%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是开发建设单位的下属部门,“谁开发,谁管理”的模式让物业管理成为房地产开发的“衍生品”,这不仅严重制约了物业企业自身的发展,而且“建管不分”还掩盖、转嫁着房地产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一些前期矛盾,尤其是房屋质量问题、配套问题、虚假广告带来的不切实际的物业承诺等,给后续的物业管理埋下种种隐患,也让业主常常处于一种被“踢皮球”的尴尬境地。

  本来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维护权益的有效途径,但据记者了解,我市现有的315个住宅小区中,目前只有68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这其中,虽然也存在一些小区因产权多元化,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形,但总体来看,大多数业主对自己的责、权、利了解不够,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积极性不高,是业主委员会成立不起来的主要原因。

  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说,只有业主的自治意识增强,在物业项目竣工后及时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并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选“管家”才会真正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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