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物业管理现状及对策——从业主维权角度分析(3)

2011-05-12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编辑小冯  阅读()次

  (二)社会应纠正对物业管理的偏见认识,尤其作为媒体,应加大物业管理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公民素质的教育,而不是到处搜索新闻卖点,任意胡吹

  作为媒体,对公众的教育和影响有重大作用,因而媒体应该以“教育天下民众”为己任,而不是到处搜索新闻作为卖点,在对报道一些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纠纷的事件时,不应该只听业主的片面之词,而应该进行客观地报道。尤其应该在物业管理相关知识方面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以及教育民众,提高公民的素质,为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尽一分力。

  (三)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提高整体团队成员的素质来服务业主,扩大服务范围,做好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工作

  首先,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大对物业管理人员的教育,不仅要提高其专业素质,而且要提高其思想素质,尽力为业主服务。因为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评价的好坏不取决于管理层,而取决于物业管理基层人员服务的好坏。但同时不应该以过分牺牲工作人员的利益来取悦业主,如要求员工在与业主发生冲突时“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这不仅助长了业主的嚣张气焰,而且大大降低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其次,物业管理企业应该从各个方面增加服务,即可提高企业的收入,也可提高了业主对企业的满足度。同时多开展一些全社区性质的公益活动,如社区联谊会,让业主之间互相多沟通,使业主体会到社区的融洽性和团结性,增强业主的集体感,构建和谐社区。进而减少了一些业主为一己私利而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事件的发生。

  再次,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大与业主的沟通。物业管理企业应该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物业管理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知识,让业主更深的了解物业管理。同时,物业管理应使自己财务透明化,即纠正一些业主把物业管理当成暴利行业的错误认识,也使业主对自己付出和回报有清醒的认识。

  (四)政府应该合理定位,全力打造成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

  我国政府已经加入WTO,为适应世贸的规范和要求,政府应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做到归位不越位,定位不错位,真正成为物业管理市场的宏观调控者,法规的制定者,公平竞争的维护者,为物业管理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具体地说,应该从以下方面努力:

  一是利用各种媒介加大对物业管理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公民对物业管理的认识,既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侵权行为,也不会盲目维权。二是学习西方国家适当给物业管理企业一些补贴,因为物业管理是一个具有外部效益的行业,只有给予适当的补贴才能让其健康发展。三是加大物业管理立法,在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发生纠纷时能有法可依。四是减少对物业管理市场的过度干预,尽量让政府和企业分开,精简机构,缩减管理部门和管理层次,实施科学管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用”。

  物业管理这一行业,虽然目前处于“动荡不安”时代,业主盲目维权、物业管理企业侵害业主利益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但我们坚信:只要社会全体成员都能尽一分力,物业管理必然会取得巨大的发展,陶就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物业管理品牌,最终走向世界,



责任编辑:(0352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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