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别院小区私扣业主装修押金引争议

2011-08-31  来源:0352房网  编辑:乔铭  阅读()次

  多年来,物业管理不合规收费,或者收费高、服务差的问题普遍存在。你缴费,我服务,物管与业主本是一种提供服务收取费用和支付货币购买服务的供需关系,互利共存。但在一些小区,物业管理与业主不是正常的供需关系,而形成了一种矛盾的对立。这其中固然有多种原因,但物管的服务不到位是一个重要方面。有些物管唯利是图,只重收费,对相关服务不放在心上。有些物管只要“拣在篮里就是菜”,肆意侵占业主利益。对此类行为,业主们应该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相关部门也应强化管理,保证物业管理中收费与服务的良性运转。

翰林别院小区
翰林别院小区
 

  近日,大同市翰林别院小区物管站种种服务问题被媒体披露,诸如有收费不合规的,有收费不办事的等,受到住户的广泛质疑。对此,物管方面一一给出了解释。其中对扣除装修押金的回答令人颇存疑问。

  据大同市区翰林别院15号楼邢女士反映,几年前物管站收取每户业主3000元装修押金,承诺只要没有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押金如数退还。邢女士装修家时虽没有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但押金至今未退。该小区9号楼的曹女士在装修时将水管进行了包装,却被扣除了六七百元的装修押金。对此物管站负责人的回答是:只要没有破坏楼房主体,就如数退还,如果居民对退费多少有意见,可以直接找他,凡事可以商量解决。

  明明是“没有破坏楼房主体结构,押金就如数退还”,却迟迟不给退,或者扣罚一部分,不如数退,并且所退的数额的多少可以商量。这样的回答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人信服,甚至给人以这样的认识:看看哪家住户态度硬,谁硬就给谁,谁闹得凶就少扣或者不扣,至于不吵不闹的,就慢慢走着看,也许时间长了,你都忘了有这么回事。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物管站显然涉嫌对住户装修押金的强行占有,于理于法均说不过去,小区所有业主都应站出来抵制这种不法侵害,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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