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捆绑收费 无助业主蜡烛照亮

2011-10-15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狄海霞  阅读()次

  10月12日下午,记者来到红光花园小区,住在5号楼的赵女士说:“13号下午2点就停电了,我们摸黑过日子就不说了,可我娃还要学习,晚上都没办法复习了呀!”已是66岁的李奶奶也是红光小区的业主,她说:“电磁炉没法用,我家现在只能用蜂窝煤炉子做饭。两个孙子也是点着蜡烛做作业,脸和鼻子天天被熏黑。”

  物业拒绝代收水电费后,西郊红光花园小区就停了电,3天来小区居民只能黑灯瞎火过日子。

小区居民点蜡烛照亮
小区居民点蜡烛照亮
 

  记者看到,小区物业张贴的公告上写着“供电局已停电”。对此很多居民都说,不是大家不交电费,是物业办根本就不收。“物业说要先交维修养护费,不然就不收水电费。”

  樊先生说:“物业从2006年就开始收取这项费用,每月每平方收0.18元,很多住户觉得不合理不愿交,没想到最近他们把维修养护费跟水电费捆绑了起来,大家没法交电费,供电局就把整个小区的电停了。”

  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负责人冯彬说:“这个小区是小产权房,没有大修基金,为了保障小区公共设施正常维修,我们才按月收取日常维修养护费。所收费用物业办统一交由财务管理,如果居民不放心可以选出代表或成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办共同管理,居民们要是想恢复用电,必须交清日常维修养护费。”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马智勇表示,如果小区物业所收费用确实是用于公共设施维修,业主就应承担这部分费用,但物业不应强制收费,应征得业主同意。解决业主日常生说之所需,努力建设一个和谐温馨的小区。



责任编辑:(0352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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