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办法即将出台(3)
2011-07-21 来源:未知 编辑:宋羽欣 阅读()次
据商洛市住建局副局长程合林介绍,商洛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还处在起步的阶段,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市住建局已经编制完成了《商洛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下一步将提交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对于当前物业纠纷频现的现象,西宇律师事务所张书云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讲,很多纠纷是因物业公司的服务缺位和业主认识缺位引发的。双方都应该加强对《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弄清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及时转变观念,互相配合。张律师提出,业委会作为小区业主的代表,在做出任何涉及业主利益的决定前,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业主大会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让业主知晓,方可实施。其次,在与物管公司签订合同时,需严格把关。合同应约定物管公司的具体服务内容,出现问题后,一旦是物管公司未尽合同义务,出现服务缺失,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避免日后与物管方的纠纷扯皮,张律师提醒广大业主应养成关注小区事务的习惯,“业委会征求意见,往往通过书面征求的方式,业主需要认真对待,表达自己的声音,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他表示,按规定,小区事务需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方可实施,业主的话语权借此可实现。为此,需要业主加强参与意识。包括业委会换届选举等,建议业主主动参与,选出负责任的代表。
责任编辑:(0352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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