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业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有关事项的意见
为切实做好工业区内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经区管委会研究,对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有关事项作如下明确:
一、区房地产投资服务局(房管所)作为工业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范围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督促开发商按规定落实相应物业服务事宜。
二、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结束后,由区房地产投资服务局(房管所)和镇政府负责,按规定牵头落实物业服务机构,并做好相关协调、完善工作。其中,区内纯商品房住宅小区,由区房地产投资服务局(房管所)负责,按有关规定指导落实物业服务机构,并协调、完善有关管理服务事宜;区内拆迁安置住宅小区,根据行政村(居)隶属关系由斗门、马山镇政府负责,按有关规定牵头落实物业服务机构,并协调、完善有关管理服务工作,区房地产投资服务局(房管所)负责做好与房地产开发商、原物业服务机构的协调及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三、现有安置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结束后,涉及物业用房及其他相关事项,由区房地产投资服务局(房管所)负责按规定督促开发商及相关物业公司及时办好有关移交手续。对新建安置小区物业服务事宜,由相应镇政府牵头负责落实,涉及开发商应支付的物业管理前期费用等由区房地产投资服务局(房管所)负责协调落实。
四、涉及拆迁安置小区部分商品房、街面营业房物业服务事宜原则上由安置小区物业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具体由区房地产投资服务局(房管所)牵头与开发商及相应镇政府协调落实。
五、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工业区管委会、镇政府、村居集体和拆迁安置户个人共同承担,其中工业区管委会按安置房实际分配面积给予镇政府0.08元/M2/月的补贴(阁楼减半补贴),镇、村、个人承担比例和方式由镇政府负责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安置小区内属工业区投资公司所有的空关房,由工业区管委会统一按0.08元/M2/月(阁楼减半补贴)的标准补贴给镇政府。
上述补贴款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由镇政府提出申请,区拆迁办对补贴面积进行核实后,按财务审批程序拨付给镇政府,由镇政府负责支付给相应物业服务机构(具体办法由镇政府自行确定)。
六、本意见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上一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下一篇:关于住宅区物业管理接收程序和管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表评论
- 最新评论进入详细评论页>>
1、凡本网注明来源:0352房网或0352fang.com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均要注明来源本网站,否则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站部分资源来自互联网,如我们的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将其删除。
3、本站不对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完整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阅读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今日导读
- 物业公司请顾问 服务到位才是关键
- 大同市御馨园拟将绿地改车位惹争议
- 北京国天物业已正式接手柳港园小区物业管理
- 住户出现漏雨现象 维修基金怎么用
- 振华南街100号楼渴盼整顿“住改商”
- 万城华府小区物业“楼道圈地 ”引发业主不满
- 车棚上面开宾馆芙蓉苑小区居民不堪其扰
- 垃圾堆成“山 ”新旺花园居民遭了殃
- 北馨西园小区 “住改商”严重扰民
- 兰池小区有人圈地养狗 四邻不堪其扰
更多热销楼盘
- 楼盘名称
- 商圈
- 均价
图文热点
新房频道资讯播报
- 第四步 房屋装修
- 公积金适用范围诠释 让公积金贷款服务购房置业
- 购房置业之税费详解 供您买房实际参考
- 四大经典实用招数助力首次购房置业者
- 我国当前物业管理现状及对策——从业主维权角度分
- 购房交易中“五大关键问题”集中详解
- 四种实用方案将成就繁华房贷最优之选
- 二手房买卖十大法则
- 专家告诉您购房置业中的“理财之道”
- 家中被盗 无奈业主拒交物业费要求赔偿



